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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5-13

各班级:

根据《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32号)文件精神,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,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推荐名额

1.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:

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%评选,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%评选,推荐名额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》执行。我院推荐名额控制数为:本科境内生20人,本科境外生8人,研究生7人。

2.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名额: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》执行。我院推荐名额控制数为:本科境内生4人,本科境外生2人,研究生1人。

二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

1.符合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。

2.参评的研究生须满足:

1)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;

2)学习成绩优良,积极参与科学研究,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,科研能力突出;

3)积极参加体育、文化活动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科技创新、劳动实践等活动;

4)在校期间获得“大学生标兵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‘星光耀华园’优秀学子”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

5)对服从国家需要,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。

3.参评的本科学生须满足:

1)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%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%(港澳台侨及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%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%),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;

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

3)在校期间获得“大学生标兵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‘星光耀华园’优秀学子”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

4)对服从国家需要,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。

4.学生因爱国奉献、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,或在科研学术、科技创新、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,可破格评选。

三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
1.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

2.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。参加《中美人才培养计划》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,由国际处组织评选。

3.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的同学请填写《太阳集团tcy87222025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》(附件1)和主要事迹材料(纯文字,不插入图片),同时附个人正面非自拍生活照电子版2张(文件格式为.jpg,不小于3M,辨识度高,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)。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,主要从思想表现、学习成绩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,要求文字通顺,突出亮点,事迹详实,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,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,副标题为“XX学院XXX事迹材料” ,并将风采录征集推荐表、事迹材料、生活照等电子材料在519日发送至:364476700@qq.com

4.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请在519日中午12:00前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荣誉称号进行申请。

 附件1:太阳集团tcy87222025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.doc


  太阳集团tcy87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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